交警强制措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交警强制措施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解除。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由交警部门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可以解除之前的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建议
及时申请:如果认为交警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应尽快申请行政复议,以便及时解除强制措施。
准备材料: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于交警部门进行审查。
咨询专业律师:在申请行政复议过程中,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