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工具车辆的处理方式通常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车辆被认定为作案工具,它应当被依法没收。
没收的作案工具车辆应上缴国库,不得挪用或自行处理。
如果车辆是盗窃所得,并且查实后确认车辆真正主人,该车辆可能会被退还给合法所有者。
在刑事诉讼中,涉案车辆可能会被扣押并作为证据,随案移交至法院,最终由法院决定其最终处理方式。
这些措施旨在防止作案工具再次被用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