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后,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登报:
选择在遗失地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报纸,以确保声明能够被更多人看到。可以选择当地的主流日报或晚报。
登报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遗失日期、发票金额、声明作废等。
提供发票复印件、购买合同、发票开具证明等。
遗失发票开票明细、发票遗失作废声明、遗失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等。
根据发票类型(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填写相应的登报模板。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登报格式模板有所不同。
将填写好的登报内容和证明材料提交给报社,并支付相关费用。
提交申请后,等待报纸发布。一般来说,报纸会在次日发布,发布后可以保存报纸以备后续查询和管理。
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
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完成发票丢失的登报流程。建议在选择报纸和准备材料时,仔细核对信息,确保登报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