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款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借款、货物购销等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这些款项通常通过“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收入的确认
企业确认收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新的会计制度,企业销售商品时,如果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可以确认收入:
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 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应当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往来款的会计分录
已开具发票的情形下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未开具发票的情形下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实际开具发票时:
借:预收账款
贷:应收账款
支付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支付给员工备用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临时往来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预先支付供应商的货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应付款一般是指不是企业因主要的经济活动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例如公司借给职工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