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的定性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提出犯意并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被认定为主犯。
随声附和、表示赞同或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被视为从犯。
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一般被认定为从犯。
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也通常是从犯。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立案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即可构成诈骗罪。
团伙诈骗的定罪与量刑综合考虑了诈骗数额、主犯和共犯的具体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具体案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