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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户口怎么迁回娘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9:56:56    

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身份证;

户口本;

亲属关系证明(如父母同意迁入的证明)。

开具迁出证明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办理迁入手续

到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准迁证。需要携带上述准备的材料,如身份证、离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并填写迁入申请。

拿到准迁证后,回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最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以及身份证,再次前往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完成户口迁回手续。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与娘家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前沟通,确保他们同意接收你的户口,这样可以避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遇到任何阻挠,可以先尝试与相关部门沟通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