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治理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有效遏制电信诈骗高发势头
今年以来
蓝山县公安局
紧盯辖区“两卡线索”
严查严打各类涉两卡违法犯罪
全力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近日,蓝山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成功抓获一名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
7月上旬
蓝山县公安局反诈中心
向城北派出所发来“两卡线索”
派出所民警敏锐觉察到该线索
有关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通过对转账记录的分析研判
成功锁定一名犯罪嫌疑人成某
7月12日
办案民警电话联系成某
将其传唤至办案区域
经深入调查
成某在网上与一叫“周xx”的人
加上了微信好友
对方以能拿到高额“扶贫资金”作为承诺
唆使成某用其名下银行卡
进行资金接收和转账
6月19日,在明知对方钱款
可能来源于电信诈骗的前提下
成某仍存侥幸心理
将其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
收取涉诈资金60000元
并且取现60000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永州公安将持续深挖案件线索
全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稳定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什么是电诈“工具人”?
是否涉及违法犯罪?
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
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人员的统称
了解以下这些
电诈“工具人”常见形式
提高防范意识和分辨能力
一、出租出借银行卡
二、兼职采购洗钱
三、现金花束洗钱
四、办贷款刷流水洗钱
五、话费、电费、燃气费慢充洗钱
六、领取扶贫金刷流水洗钱
七、使用Goip、Voip操作骗局,“帮忙架个设备就能收到佣金”
八、“吸粉引流”“扫码送礼”?实际是为电诈“前端服务”
九、为不法分子线下取钱兼职
十、电诈分子诱骗群众成为“工具人”的手法还有哪些?
供稿:蓝山县公安局
来源: 永州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