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中国国籍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
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中国护照,则提交护照复印件。
若已和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获得永久居留资格,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
中外混生儿童或领养的中国籍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需提交相应的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以及中国籍父(或母)亲的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退籍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定居国外证明,如外国护照。
原中国护照(如果需要回收)。
自愿加入外国的声明。
出生证明。
父母双方之间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如有)。
父母双方护照(如有)。
白底照片。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局或派出所。
提交申请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办结,但具体时间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经公安部审批通过后,由公安部发给注销国籍的证书。
请注意,注销国籍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局或派出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