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权威不仅在于判决结果的公平正义,亦在于抵达结果的每一步都郑重可靠
据新京报报道,一律师反映其代理的一起民事股权纠纷案,连续两天收到了结果相反的“判决书”,前一天还是原告胜诉,第二天则是原告败诉。对此,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表示,第一份是判决书初稿,因工作人员疏忽误发给原告,第二份才是该案的生效判决书。
判决书是司法裁判的最终载体,是法律尊严的具象化呈现。法院文书存在错别字、被执行人搞错等,之前已有过类似新闻。相比之下,像判决书发错,而且两份判决结果完全相反的情况,还是让人感到错愕。毕竟,这关乎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资料图。据视觉中国
这起案件中,原告前脚刚为胜诉判决欢呼,后脚就收到败诉判决,法院轻描淡写地解释为“初稿误发”,实在难以服众。这种将司法严肃性视同儿戏的操作,不仅让当事人如坠云雾,更容易让公众对司法公信力产生疑问。
判决书初稿与正式文书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是内部审议的未定稿,后者是加盖公章、具备法律效力的终局性文件。它不是可以随意涂改的草稿纸,每一道盖章、每一次送达都关乎法律的权威性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具体到本案,对法院来说,也许只是发错一份文书,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500万元的现实利益差别。
司法审判是高度专业化的工作,从文书起草到审核签发,从盖章归档到送达当事人,每一环节都应有严格的制度约束。若一份判决书能突破多层审核“误发”至当事人手中,或许暴露了法院内部的“流程空转”。虽然主审法官多次道歉,承认工作存在失误,可对当事人来说,可能还不够。当事人参与诉讼,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他们对法院充满了信任,期待能得到公正判决。如今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难免会觉得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可以想见,胜诉判决中必定会有一番说理,败诉判决亦如是。两份判决都呈现于当事人眼前,给人的感觉是,似乎怎么判决都可以。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份判决中看到公平正义,就应该让当事人看到审判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判赢判输皆可自圆其说。
法律是严肃的,法院的判决是权威的,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法院必须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对于判决书等重要法律文书,从起草、审核到送达,每个环节都严格规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司法无小事,不可“朝令夕改”,更不可“儿戏司法”。判决书上的每一个字,都承载着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容不得半点敷衍与懈怠。司法的权威不仅在于判决结果的公平正义,亦在于抵达结果的每一步都郑重可靠。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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