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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分班,大连有新动作分班后,严禁人为私自调班!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0 08:37:00    

近日,大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旅顺口区、瓦房店市等地区8月22日统一组织分班,金普新区、普兰店区、庄河市、长海县、长兴岛8月28日统一组织分班。

◎阳光分班 各方代表现场监督

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辖区中小学校实际情况可以分场次进行。现场邀请校级干部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纪检监察人员参会。

各地区在组织阳光分班时,一是要阐述分班原则,即小一新生按照户籍(大连市户籍、非大连市户籍)、性别平均随机分配,初一新生按照户籍(同上)、性别、成绩等级等平均随机分配,班级人数差不超过2人;二是现场公布学生数、班级数;三是现场输入班主任名单,随机分配班主任;四是现场随机分配学生,学生与班主任随机绑定;五是现场打印分班结果一式两份,盖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和学校印章,教育行政部门一份存档,学校一份公示。阳光分班现场要组织录像、拍照。刻录光盘于9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双胞胎可申请分在同班

各地区应通过大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阳光分班。要根据学生数量和属地教育事业计划提前做好班级设置,做好系统操作培训,做好待分班学生、班主任教师等数据的核验和准备。对于双(多)胞胎家庭,如果家长有意愿将其子女分到同一个班级,家长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进行操作。

◎转学或后来生也要系统分班

阳光分班之后,对于入学后转学、休学后复学和后进入学籍系统的学生,统一实行系统自动跳转。班级间人数差不超过3人。

◎分班后严禁人为私自调班

阳光分班时,市教育局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在系统后台现场监督,除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登录系统进行任何操作。分班之后,严禁人为私自调班,确保班级实际就读学生与阳光分班结果保持一致,与学籍系统保持一致。(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栾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