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民用三表”等公用事业计量和收费,直接关系群众“钱袋子”和民生获得感,是最贴近百姓生活的“关键小事”,更是检验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民生大事”。今年以来,兴县市场局通过日常监管、投诉处理发现,部分区域仍存在水电气计量器具首次安装未检定的问题;非直供电环节“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截留优惠等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更扰乱了市场公平秩序,必须下大力气集中整治。
在市局领导调研指导下,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围绕“三大核心”精准发力:一是严管计量器具,解决“计量不准”问题。重点检查水、电、气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是否存在擅自改装、破坏铅封、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器具等行为。对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计量器具合法合规。此次整治采取调查摸底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经排查发现水表陈旧老化问题760个,办理老旧水表超期未检案件1件,罚款5000元。检查供热站时现场未提供燃气流量计检定证书50家,现已全部提供检定证书。目前,兴县供水服务中心共有全县居民安装未检定水表21000块左右,已安装并检定水表760块,涉及10个小区;兴县华盛燃气有限公司共有燃气表29350块,应安装未检定燃气表2561块,已更换并检定燃气表1434块,未更换并检定燃气表1271块;针对兴县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表首次安装未检定的行为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并进行罚款1000元等行政处罚。兴县电力公司共有转供电安装未检定电表11490块,其余的电表已全部更换并检定。水电气民用三表首次安装未检定的行为正在快速检定更换整改过程中。二是规范收费行为,解决“费不清”问题。要求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转供电主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缴费平台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严禁捆绑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对未公示、公示不全或虚假公示的,依法从严查处。三是严查非直供电加价,解决“价不实”问题。针对转供电环节,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分摊公共能耗费用、截留国家电价优惠政策(如“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等行为。通过“转供电主体自查+部门抽查”方式,督促其按规定将优惠全额传导至终端用户。目前已对7家主体进行了检查核实,其中立案调查4家,移送纪检部门1家,2家已启动退费退款流程。
下一步,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兴县供水服务中心、兴县华盛燃气有限公司、兴县电力公司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应检尽检。切实做到保障民生计量公平,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为全县民生计量工作提供强大的权益保障。
供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